2014年11月6日 星期四

安眠藥的本名是催眠藥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的資訊網,安眠藥的學術名詞是:hypnotichypnotics。(參閱:http://terms.naer.edu.tw/detail/53394/hypnotic還有其他的翻譯:催眠、催眠的、催眠藥。

  催眠是一種恍惚狀態,安眠藥的藥效不是「睡眠」,而是「恍惚」。

  「安眠藥」取代「催眠藥」的用詞之後,一般民眾很難從字面訊息聯想到「催眠後暗示」的性侵害手段。「恍惚」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人在恍惚狀態下,大腦會遭遇很不平常的事。歹徒對著催眠恍惚的人唸唸有詞,可以竄改受害者存在大腦的生活記憶,使受害者把歹徒看成親密愛人,其手段稱為「催眠後暗示」。《刑法》第221224231-1296-1328條,均列示「催眠術」和「藥劑」是歹徒的犯罪手段

  1904年,德國拜耳公司首先銷售巴比妥類藥物,主治神經性失眠,這是第一代催眠藥。中華民國以鴉片之禍起家,直到1928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之前,抽鴉片的風氣仍然盛行,上自達官顯要,下至販夫走卒通通在抽鴉片,尤以上海一地為最。這些鴉片烟癮者,一旦停藥,都會面臨神經性失眠的困擾,催眠藥成了不可或缺的藥品。

  1920年代開始,安眠藥從處方藥變身為成藥,並且通行全中國,歸因於德國拜耳公司的商業促銷,以及中國西藥產業在上海崛起。一次大戰結束之後,德國廠商失去整個歐美市場,於是積極朝其他地區發展。拜耳在中國的商業活動,一方面針對一般大眾在報章雜誌刊登廣告,一方面針對都市中產家庭刊行衛生保健手冊。

  此外,早在19世紀末,上海便已出現華商藥房。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幾家大型藥房趁機奠定堅實的基礎,並逐漸形成兩大集團:一是以黃楚九為首的中法集團,重心放在成藥;一是以項松茂為首的五洲集團,逐步把重心移往西藥原料和處方藥。1927年上海成立「新藥業公會」。19296月,拜耳在新加坡與印尼泗水兩地的代理商表示當地出現仿冒的阿司匹靈,經查一為中西大藥房,另一是上海寰球藥品公司。華商藥房的製藥實力,由此可見一斑。



  中國社會逐步把「催眠藥」誤喊成「安眠藥」,主要還是因為有人刻意隱瞞的結果,其中包括:名流政要、司法人員、醫藥界、報社媒體等。國民政府遷台之前,中國社會的一般民眾,購買安眠藥解決失眠困擾的觀念,已經深植人心。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之際,蔣介石的兩位文膽,陳布雷和戴季陶先後吞服安眠藥自殺。1944年張愛玲的短篇小說《花凋》,提到故事主角鄭川嫦原本打算買安眠藥。1935年阮玲玉在自宅吞服安眠藥自殺,她是中國第一位服藥自殺的女星。